公司注销声明_华住会会员注销声明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首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因离职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已离任激励对象,共计影响75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将被注销。 总数为1,502,000份。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及摘要》、《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股权事项 独立董事对《关于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审议的议案》。
(三)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8日,公司内部公告了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1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提出建议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部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7)2021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19万份.
(8)2021年8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股票期权《关于行权价的议案》公司注销声明,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9份百万。
2、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依据及数量
1、公司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考核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作为条件之一对激励对象在当年行使权利,考核公司业绩指标,以实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现情况如下:
注1: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份额影响后的价值计算- 基于支付费用。
注2:上述“净利润数据”是根据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荣成审字[2022]号)编制。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若公司在各行权期内未能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本期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应的所有激励对象将不得行使权利,公司予以取消。 . 此次,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影响71人,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117.2万份被注销。
2、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4名激励对象均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 ,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已授予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以上四项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将注销四名已离任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3万份。
综上,本次注销共影响激励对象75人,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0.2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也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4、独立董事对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该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期内未满足行权条件,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已离任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共影响激励对象75人,注销股票期权总数为150.2万份。
五、监事会对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经核实,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期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高管期权期限不满足行权条件,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已离任激励对象共计1,502,000份股票期权,涉及激励对象75名。除已离任的4名激励对象外,其余71名激励对象仍符合《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条件。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日,公司已就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完成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行政管理办法》的规定。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5)《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报告》。
特别公告。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独立董事列席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自律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注销声明,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议取消部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 对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陈登坤、孟庆林、田峰
2022 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华洋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3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醒:
一、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所列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未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所列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设计业务实现收入23,705.6万元,同比增长4.87%; 造价咨询业务实现收入3308.59万元,同比增长1.77%; 10548.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30%; 租赁业务收入123.72万元,增长117.13%。
2、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的议案》股票期权价格》、《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剩余未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退出并到期的议案》,向1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0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17.41元/股。 该部分股票期权已于2022年4月13日完成登记,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2.成立合资公司
2022年2月17日,华阳国际与(以下简称“中望软件”)签署《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作为“ City”)开展“国内BIM(建筑信息模型)产品开发及软件销售”业务。 合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忠旺软件以货币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华阳国际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注册资本。 截至报告日,众望之城已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已缴足。
4.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2022 年 3 月 31 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唐崇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庆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丹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董事会会议情况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于2022年4月27日以下列方式召开。现场和通讯投票。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崇武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关于取消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发布的《关于取消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专业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本议案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 详情请见聚潮网同日刊发的文章。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5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监事会会议情况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现场和通讯投票。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苗庆田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关于取消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发布的《关于取消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监督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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