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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_代理招标中介公司

发布时间:2023-01-08 13:46:15 浏览次数:

转让_代理招标中介公司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智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相关事项预计金额的议案》 2022年“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需要在日常生产经营中,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提供产品和服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等。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上述关联方2022年为0.23亿元,公司2021年实际日关联交易额为299.16万元(该数据尚未出炉 n 经审计,以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该事项经董事会以7票、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关联董事袁军、金建林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批准了该事项,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种类及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数据未经审计,以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2、相关人员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大街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28,310万元。

法定代表人:岳文艳。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工程咨询;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施工总承包; 计算机系统集成; 机电设备(汽车除外)的销售; 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工程项目管理; 设备租赁(未经特别批准的项目除外); 景观美化服务; 工程设计; 工程测量。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招标代理公司转让,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部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禁止和限制的产业政策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862,839.5万元; 净资产:4,585,951,000元; 营业收入:8,476,644,000元; 净利润:275,767,000元。

关联关系介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为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2、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朝前路11号4号楼一层115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春亭。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 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医疗软件除外); 软件开发; 产品设计; 模型设计; 会议服务; 工艺美术设计; 电脑动画设计; 企业规划设计; 设计、制作、代理、广告; 市场调查; 公司管理; 规划; 翻译服务; 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 工程技术研究和实验开发; 数据处理。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5639,461.79万元,净资产:13,243,099.85万元; 营业收入:15,839,839.92万元,净利润:-35,016,842.89万元。

关联关系介绍:本公司为股份制公司,持股25%。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饶艳女士担任董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注册地址: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13栋201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尹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教育教学测评活动; 网络技术服务;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网络销售(需要许可证的商品除外); 教学专用设备制造; 业务培训(不包括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要许可的); 文具批发; 文具零售; 办公用品销售; 软件销售; 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 计算机软件、硬件和辅助设备的零售; 电子产品销售;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软件开发; 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 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7,118,055.60元; 净资产:11,435,997.46元; 营业收入:22,550,515.07元; 净利润:3,650,307.91元。

关联关系介绍:公司控股公司持股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为公司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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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持续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生产经营条件和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一般运作规则进行,并与其他业务往来同等对待。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结算方式

交易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协议的签订

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后续公司将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及双方业务发展情况,与关联方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估额度属于公司及关联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经营范围,能够充分利用各方所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赢合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等交易产生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估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 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平。 性、生产经营、现时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提交董事会考虑。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估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交易适当、合理,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公开的原则,公平公正,关联交易的定价也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实,保荐人认为: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金额无异议。

6.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别公告。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智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及剩余募集资金情况

关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及收集盈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同意关闭上述项目,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入)36.916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数额以资金划拨至发行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筹款基础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40元,募集资金总额46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9,834,648.9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08,165,351.08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汇实报字〔2020〕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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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管方式,并与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方案

根据公司《IPO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购买担保资金。募集资金。 高流动性保本银行理财产品。 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在巨潮网(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截至2021年10月30日,所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已收回本金和收益。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确保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流动性好及时。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批准权限范围。 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截至2月28日,2022年,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到期,本金和收益均已收回。

(3)初始投资及募集资金置换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投资项目中预投入的自筹资金替换为募集资金的议案》。资”,同意公司募集资金7,488.74万元,用于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内容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基金投资项目内容》,同意对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的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如下调整:减少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及储备金费用; 改变软件采购内容,相应调整软件投入成本; 增加初始建设成本。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实施内容,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变相募集资金投资变动和股东利益受损情况。 总体风险可控。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注:以上尾数之差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3月4日,各募集账户余额资金为:

注:以上尾数之差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四、募集资金过剩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顺利实施的前提下项目本着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

2、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 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合规资金管理方式,募集资金存管期间获得754.5万元。 人民币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3、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成果在新一代集团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和企业平台管理支撑系统两个项目中得到充分有效应用,减少人力投入,节约成本以上两个筹款项目。 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项目。

五、超额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现预期建设目标。 公司拟关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及股东募集资金投资情况未发生变化或变相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数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划入自有资金账户之日的实际数额为准。 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终止。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投资项目并以盈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截至2022年3月4日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入)3691.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数额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资金转出)。

(二)监事会的审议意见

2022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闭募集资金项目,以盈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截至2022年3月4日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入)3,691.69万元将永久补充工作资金(具体数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以募集资金终止投资项目,并以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自律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经营方针》的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充分利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程序合法合规,故同意公司关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截至3月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入)3691.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022年(具体数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对账单利息余额为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实,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会议。 经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自律指引第1号——公司主板上市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招标代理公司转让,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不反对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投资项目,并以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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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关闭募集投资项目并以盈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智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关于控股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3月31日14: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星期四)。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4. 会议日期和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31日(周四)下午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9时15分至15时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选择一种。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4日

七、会议参加人员

(一)截至2022年3月24日下午收市,在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投票。 此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公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刊登于2022年3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第四届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0)、《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 不接受电话报名。

2. time: ①On-site time: 9:00 to 11:30 and 14:00 to 16:00, March 25, 2022; ②Email time: sent 16:00, March 25, 2022 Send an email to the 's email (), " to in the first of in 2022" in the of the email, and a copy of the (see the for ) to you are .

3. On-site : Floor 11, Block A, , East Park, , .

4. :

(1) If a the in , he or she ① the copy of his or her valid ID card, ② the copy of the valid , and : ① a copy of his or her valid ID card (the sign and that "this copy is true and valid and with the copy" and ), ② a copy of the valid (the signs and that "this is and valid and with the " and signs), ③ the form for the (see 2 for the ) to go the ; to the , the agent show his valid ID card and : ① copy of the agent's ID card (the agent signs and that "this is and valid and with the " and signs), ② a copy of the 's ID card (the signs and " This is and valid and with the " and ), ③ copy of valid ( sign and "this is , valid and with the " and sign), ④ power of (see 1 for the ), ⑤ The copy of the form of the shall go the .

(2) Legal : If the legal is , they ① the valid ID card of the legal , ② the copy of the valid of the legal , and : ① a copy of the valid ID card of the legal ( by the legal for "This is and valid and with the " and , with the seal), ②The of the of the legal , ③Copy of the of the legal (with the seal), ④Copy of the valid of the legal (with the seal) seal), ⑤ The copy of the form (with seal) to go the ; if the legal an agent to , the agent ① the valid ID card, ② the copy of the legal 's valid , and : ①Copy of the agent's ID card (the agent signs and that “this is and valid and with the ” and signs it, with the seal), ②Copy of the of the legal unit (with the seal), ③The ID of the legal unit power of () by the to the law, ④ copy of legal 's valid (with seal), ⑤ form (with seal).

(3) who plan to the must the above and the form for and the time by or email.

(4) : or the must bring their to the site 13:40 pm on March 31, 2022 () for sign-in and , and valid to the team , , power of and other for .

5. : Rao 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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