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醒:
1、股东大会无否决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一、会议召集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0日(周五)下午14:00。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网络投票时间: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深交所网络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时15分至15时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三楼会议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宝源路北头)。
(五)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和《公司章程》文件要求。
2.考勤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4人,代表股份112,686,2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6050%。
其中:现场表决通过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112,681,2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6020%。
1名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股份5,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0%。
(二)中小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现场及网络表决股东1名,代表股份5,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现场表决通过的股东0户,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112,686,27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5,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修正案》;
4、审议通过了《修正案》;
5、审议通过了《修正案》;
6、审议通过了《修正案》;
七、审议通过了《修正案》;
八、审议通过了《修正案》;
九、审议通过了《修正案》;
10、审议通过了《修正案》;
11、审议通过了《修正案》;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条件、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别公告!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威龙 证券公告编号:2021-110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监事会会议情况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日以专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将于2021年12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2021年12月10日上午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春红女士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集聚机电(以下简称“集聚机电”)49%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陆仁宏本次转让价格为2450万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经营指标。 同意公司与陆仁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通过。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3.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别公告。
监督委员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为整合和优化配置现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聚焦公司核心产业,(以下简称“公司”)于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1年,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集聚机电(以下简称“集聚机械”)49%的股权。 ")以2450万元的转让价款转让给受让方陆仁红女士。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机电机电51%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即巨机机电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转让属于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陆仁红
陆仁红为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
身份证号码:*********002X
关联关系:吕仁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青岛机巨机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824万元;
公司性质:(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李慧君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兰村镇兴和路45号;
业务范围: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 物流信息咨询; 机械设备租赁; 企业管理咨询;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经许可方可经营);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机械加工; 厂房租赁; 土地租赁; 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制造、维修、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青岛机巨机电有限公司为非失信执行人公司注销股东决议书范本,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标的公司的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评估《资产评估报告》华宇信德评报字[2021]Z-3470号,青岛集聚机电总资产评估值为4389.63万元,负债评估价值15.26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4374.37万元。
3、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4、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五、价格依据
根据华宇信德评报字[2021]Z-3470号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价格为50元。万元。
六、其他说明
公司所持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转让限制,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阻碍所有权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为集聚机电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亦未委托集聚机电进行财务管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陆仁红(以下简称“乙方”)
标的公司:青岛冀(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如下:
第一种方式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49%的股权以2450万元(大写: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上述价格的转让。
2、本合同订立生效后,乙方同意在5日内以现金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丙方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
3、甲、乙、丙三方确认,参照评估价,以人民币5000万元作为丙方股权转让交易的底价。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对丙方的真实投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不存在任何第三方追索的情况。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认丙方章程并保证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其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出资证明或丙方股东信息表;
2、经丙方股东决议后,甲方向乙方提供股东大会决议;
3、甲方、丙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足额支付转账款的,乙方应按每天5/10,000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5、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其持有的丙方股权变更手续。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相关的评估费、工商变更登记费等,由双方共同承担; 执行规定。
第五条 变更和取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
1、因不可抗力或虽无一方过错但仍不能避免的外部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2.一方丧失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
3.因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违约方经济利益,无须履行合同的。
4、因情况变化,双方经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违约和终止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7 条 合同的条件、日期和有效性
本合同经丙方股东大会通过,甲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盖章,乙方签字,有效期二年。
五、其他涉及交易的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为了整合优化公司资源,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也不涉及上市公司管理层人事变动等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后,公司仍持有机电51%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 具体财务数据有待后续审计。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渝信德评报字[2021]Z-3470号《资产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威龙 证券公告编号:2021-109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会议情况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将于2021年12月3日以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于2021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直播、交流的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公司注销股东决议书范本,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是为了整合优化公司资源,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也不涉及上市公司管理层人事变动等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造成投资损失,不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转让后,公司仍持有机电51%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如本次股权转让能顺利实施,公司将用股权转让款245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刊登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3.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注销股东决议书范本_注销公司决议范本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9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3,267,615股,占本次注销前总股本1,438,690,477股的0.92%。 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438,690,477股变更为1,425,422,862股。 截至目前公司注销股东决议书范本,公司已完成上述部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注销股东决议书范本,拟确定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2018年11月3日、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信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公告编号:2018-114)、《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公告编号:2018-121)、《关于公司完成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0)。
截至2018年12月20日,回购股份已完成,实际购买公司股份4,459,718股。 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22.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36元/股。 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999.99万元。
(2)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确定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利所必需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
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8日、2019年12月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信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公告编号:2018-134)、《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关于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关于公司完成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
截至2019年12月5日,回购股份已完成,实际购买公司股份8,807,897股。 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2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23元/股。 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988.86万元。
(三)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股份使用及注销的议案》、《议案》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完成。股份用途为调整为“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总数为13,267,615股。
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信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分别刊登了《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关于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及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关于公告的公告》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并通知债权人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5)、《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
2、回购股份的注销
公司已于2021年5月25日完成上述13,267,615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本次注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对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规定。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将发生相应变化。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部分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38,690,477股减少至1,425,422,862股,注册资本由1,438,690,477元减少至1,425,422,862元。
注1:实际情况以已发行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股份为13,735,28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和备案手续。
特别公告。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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