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公布《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
央视新闻: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公布了《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我国品牌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我国企业注册商标平均拥有量稳步提升,品牌保护法治基础不断夯实。继续拓宽商标申请渠道,增设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大力推广商标网上申请。
工商总局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关于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
工业商标[2017]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单位:
2009年实施商标战略以来,我国商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商标战略的阶段性目标。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工作。《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中共中央意见》等文件对品牌建设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通知》。新形势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商标战略的深化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是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迫切要求,建设商标品牌强国,是引领供需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现提出以下意见。是引领供需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现提出以下意见。是引领供需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总体布局“五位一体”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和市场的关系立足功能,优化服务,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为突破口,以商标有效使用和法律保护为重点,以提升中国品牌竞争力为目标,创新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工作思路和举措,着力打造自主、市场主导、政府驱动、行业推动、社会参与的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格局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业推动、社会参与的战略性工作格局,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业推动、社会参与的战略性工作格局,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深化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改革
(一)继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稳步提高我国企业平均拥有注册商标数,夯实品牌保护的法治基础。继续拓宽商标申请渠道,增设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大力推广商标网上申请。不断提高商标注册服务水平,引导和推广商标业务电子收发,推广使用电子注册证件,为市场主体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提供更多便利。及时研究修订商品和服务分类,完善更新商品和服务可登记项目。
(二)加强商标注册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京外商标审查合作中心试点工作,及时推广试点经验,优化京外审查合作中心布局。修订颁布《商标申请表审查标准》和《商标审查审理标准》,积极推行商标唯一审查制度。探索推广商标复审案件初裁合议“双随机”审理模式。
(三)完善商标确权程序。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善确权机制,在复审、异议、复审环节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从严从快审理大面积恶意抢注商标案件,有效遏制恶意抢注行为。探索完善商标、商号、域名权利冲突解决机制。
三、切实加强注册商标行政保护
(四)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立足驰名商标制度立法初衷,充分运用驰名商标保护手段,加大对驰名商标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引导企业以诚实守信做大做强。公平竞争。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对地方商标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制定出台商标行政执法指导意见,积极推广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有效应用,定期发布商标侵权假冒典型案例。推进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执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工作。
(五)推进商标监管规范化。加强商标信用监管,将商标侵权假冒行政处罚、商标违法代理行为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商标失信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开展商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商标总局抽查清单,加强对商标违法行为的检查。用好抽查检查结果,积极探索实施风险分类监管。创新商标监管方式,
(六)加强商标执法合作。加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商标执法与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管、企业注册、企业监管、广告监管等各业务条线的协调配合,加强与社会公众的合作。公安、海关、质监等部门执法合作,推动落实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创新与行业协会、电子商务平台、中介组织的合作机制。深入推进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泛珠三角地区和西部五省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区域合作,积累经验,在全国推广国家。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商标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送、案件协查等制度。
4、全面打造品牌培育服务体系
(七)规范商标品牌服务业发展。支持和鼓励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在商标品牌设计、价值评估、注册代理、法律服务等环节大力支持品牌发展。优化空间布局,形成一批商标品牌服务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商标代理机构在品牌建设中的作用,拓展服务内容中国商标注册,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完善执业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服务标准,
(八)分类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和鼓励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出台企业商标品牌工作指导意见,分类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完善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作用,带动科技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全面协调发展和服务质量、营销水平、企业文化,打造知名品牌。品牌,提高中国品牌在国际知名品牌价值排行榜中的排名和数量。
(九)提高企业商标和品牌资产使用能力。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地方注册商标质押登记申请受理点建设,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引导企业开展商标品牌资本化经营,在企业并购、股权转让、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商标品牌资产评估管理。创新商标授权使用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的撤销审查,促进注册商标的使用。加强商标交易监管,
(十)开展商标品牌双创基地建设。统筹推进商标受理窗口、注册商标质押注册申请受理点等公共服务资源与地方发展相结合,建设商标品牌双创基地,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有效推进产业集群、地理标志产业区、商标集约化。培育高端产业集聚区、商标品牌服务产业集聚区品牌。
(十一)规范和发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加强品牌声誉保护,完善商标产权评价体系,有效促进商标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持中国商标品牌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建立科学的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和标准,稳步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发布《中国商标品牌价值排行榜》和《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报告》 .
五、统筹推进产业区域品牌建设
(十二)加强部门产业合作。推动商标品牌政策与产业、技术、贸易等政策衔接,促进商标品牌建设各支撑要素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与行业、行业协会的合作,开展行业和行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研究,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引导行业商标品牌管理精细化。积极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推动中华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
(十三)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坚持以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向品牌经营谋效益。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制宣传,积极引导注册,依法规范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及时开展地理标志资源调查,利用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及时总结推广“商标富农”工作经验,搭建交流平台,不断完善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机制,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广“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十四)提高制造业品牌建设水平。按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的要求,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完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推进产业集群品牌注册和保护。研究制定产业集群品牌管理办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
(十五)推动服务业品牌发展。在大力推进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上,以研发设计、信息、物流、商贸、金融、会展、广告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加强品牌建设,增强生产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发展生活服务业,推动服务业高端发展。鼓励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及时对新业态和新服务提供商标保护。
(十六)完善区域商标品牌培育体系。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加强区域品牌培育,制定区域商标品牌发展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发展,开展局(厅)、省品牌建设战略合作。支持和引导地方建立科学有效的商标品牌工作评价体系。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加快建立品牌指导站。推广品牌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推动品牌经济与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6、大力开拓品牌发展的国际空间
(十七)参与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商标领域国际规则体系。积极参与商标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提高我国在商标领域的制度性话语权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多双边自贸区商标规则谈判,为中国品牌“走出去”营造更加公平的国际营商环境。
(十八)加强商标品牌对外合作机制建设。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开展“中华商标金奖”评选活动。深化与主要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的合作,积极参与商标五方会谈的项目合作,进一步扩大与各国商标主管部门的合作范围。探索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标案件协调机制,维护我国企业商标合法权益。促进国内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与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十九)支持企业运用商标品牌参与国际竞争。引导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商标先行”,加强商标海外布局规划,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渠道拓展商标海外流通渠道。稳步提高中国企业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鼓励企业出口具有自主商标品牌的产品,加快培育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优势企业创建世界知名品牌,收购海外知名品牌,
(二十)帮助企业提升商标品牌国际影响力。加大对自主商标品牌海外宣传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以自主商标、品牌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国际展会、博览会,拓宽商标、品牌国际营销渠道。支持企业创新“互联网+品牌”营销新模式,综合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兴业态,扩大中国品牌国际影响力。
(二十一)完善企业商标境外维权协调机制。探索建立中国企业海外商标维权信息采集平台。进一步加大商标境外维权援助力度,运用多双边谈判机制,及时提出诉求,协助企业解决境外商标注册维权问题。引导企业建立境外商标侵权预警和应对体系,提高境外风险防控能力。提高中介机构涉外商标维权法律服务水平。
七、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更名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地要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中国商标注册,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新进展新成果,增强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营造深入开展商标品牌工作的良好氛围。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和支持学术界、教育界推出优秀的商标品牌研究成果和通俗读物。在中小学、高等院校、各级行政院校、社会主义院校开展树立商标品牌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宣传活动。建设中国商标品牌网上博物馆。
(二十四)加强理论研究。成立中国商标品牌战略专家委员会,完善商标品牌战略决策咨询机制。根据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需要,适时推进《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开展商标密集型产业跟踪调研分析工作。推动中国商标品牌研究院等商标品牌理论研究平台建设,探索构建商标品牌对经济发展贡献率指标体系。支持商标品牌领域智库建设与交流。
(二十五)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对商标品牌管理人员、审评人员、一线执法人员和商标代理人员的培训。加快建设国家和省商标品牌人才库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支持高校在相关专业开设商标品牌课程,培养商标品牌培育、应用、管理等专业人才。
(二十六)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商标品牌战略实施资金专项预算拨付制度。加强商标战略实施项目资金立项、审核、申报和绩效管理,确保战略实施相关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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