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企业清算破产审判质量和效率,实现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繁简分离、重大案件分离、快慢分离的目标,优化企业市场退出机制,更好为服务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体要求】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繁简分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探索企业清算破产案件审理路径符合当前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完善问题企业救助和市场退出机制,是价值追求。 坚持依法审判、快速高效、经济合理、积极稳妥的原则。 复杂案件追求利益平衡,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有价值企业的救助功能; 简易案件追求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功能,优化市场环境。
第二章案件认定标准和指定管理人
第二条【简易案件的认定标准】公司清算、破产清算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简易案件,适用本条例规定的简易案件程序审理:
(一)经初步审查,债务人无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和相互间债务的;
(二)债务人无营业场所或者营业场所非本人财产,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下落不明,印章、账簿、重要文件遗失;
(三)债务人无从业人员或者依法安置从业人员,资产无争议,处分难度不大,一审债权人不足10人的;
(四)债务人注册资本不足人民币50万元,被吊销营业执照5年以上,停业3年以上公司宣布破产债务怎么办,无长期外商投资或外商投资企业;
(五)人民法院审查认为适用简易案件审理程序的其他案件。
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案件一般不应认定为简易案件。
第三条【疑难案件的认定标准】除本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外,公司清算、破产清算、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案件均为疑难案件。
第四条【公文包管理人的指定】公文包管理人的指定以等待为原则。 案件有特殊情况,不宜采取等待确定管理人的方式的,经审判业务处分管主任批准,可以采取竞争、随机的方式确定管理人。
等待管理人任命时,法院司法技术室对管理人名册进行匿名抽签排序公司宣布破产债务怎么办,审判业务部根据司法技术室确定的序号,依次确定案件管理人。 待定所有中介机构后,司法技术办将对管理人进行匿名重新排序,审判业务部将据此确定公案管理人,依此类推。
指定管理人等待期间,法院发布新的管理人名单的,审判业务部应当按照原顺序补齐正在等待的管理人名单,但未进入新的管理人名单的中介机构不得被指定为管理员,下单中的中介机构补足。 本轮整理等待完成后,本院司法技术处将重新整理新的管理人名册,审判业务部将依次指定案情管理人。
第五条【复杂案件管理人的指定】复杂案件管理人的指定,按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操作程序》规定的方式确定。
对于疑难复杂的公司清算破产案件,或者存在合并破产可能的案件,经审判业务部负责人批准,由审判业务部确定3家以上中介机构备选,司法技术本院办公室主任随机确定。
第六条【管理人的更换】公文包管理人原则上不得更换。 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经审判业务部负责人批准,可以按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操作规程》规定的方式更换。
复杂案件管理人的更换,按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操作规程》规定的方式办理。
第三章 案情审理程序
第七条【债权申报期限】 简易案件债权申报期限一般为三十日。
法律、司法解释对申报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的期限确定申报期限。
第八条【债权审查】管理人在简易案件债权审查中,应当勤勉尽责,依法进行合理审查,努力避免不必要的衍生诉讼。
第九条【债权人会议】入围债权人会议原则上采用异地方式召开。 确需现场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现场召开。
简短的债权人会议一般只召开一次,最多不超过两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
简要提案不得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不得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第十条【表决程序】 简要提案表决事项可以采用书面、数据电文、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宣告破产】在简易案件债权人第一次会议上,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口头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口头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在债权人会议结束后五日内作出书面裁定,送达管理人、债务人和债权人,同时公告。
第十二条【特别终结程序】简易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会议不得组织召开,管理人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案件:
(一)无可供分配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破产费用,债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愿承担相关费用的;
(二)管理人无法调取债务人财务账簿或者调取的财务账簿不完整且无法审计,财产未追回或者追回的财产变价款不足以支付变价费用的;
(三)无法联系到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无法完成企业接管,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无法提供有效信息帮助管理人完成企业接管的。
因上述情形终止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终裁中载明终止的理由。
第十三条【财产的追回】简易案件审结后三年内,管理人、债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债务人有可以依法追回的财产的,应当将有关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及时开庭。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由管理人追回。 人民法院决定追回财产的,管理人应当追回并依法处分。
第十四条【公告程序】除案件受理、公告、终裁必须公告外,其他事项不得公告。
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公告,与在纸质媒体上发布的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程序转换】简易案件审理过程中,管理人发现案件发生重大变化,不宜继续适用简易案件审理程序的,应当书面向法院申请转换案例类型。 经审判业务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简单案件转为复杂案件。
简单案件转变为复杂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原简单案件的管理人继续担任复杂案件的管理人。
人民法院认为原简单案件管理人不适合继续担任复杂案件管理人的,可以按照复杂案件管理人的指定办法重新指定新的管理人。 管理人工作的交接按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操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审理周期】简易案件原则上应当在管理人任命后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延期三个月仍不能审结的,管理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程序。
第十七条【其他规定】简易案件审理程序没有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用语解释】本条例所称管理人,包括公司清算案件的清算组和破产案件的管理人; 破产程序中的公司。
第十九条[号码定义]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包括原号码。
第二十条【施行时间】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 年 7 月 25 日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_合肥网吧经营许可 2武汉公司注销流程_公司注销流程哪家有 3知识产权公司怎么样_产权知识范畴_昆明沙发样板设计公司c 4公司开美金账户_大陆公司开美金账户_美金账户怎么开 5工商变更办理_如何办理工商信息变更 6公司开美金账户_公司账户可以收美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