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后的法律责任_法人未变更承担新公司责任吗
范森英、陈亮/文
由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的影响和认购制的出现,近年来一大批企业注册成立。 在众多公司中,很多公司为了规避风险,选择了一个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人作为法定代表人。
被选为法定代表人的,基于领导要求、亲属要求、支付报酬等各种原因,不参与管理经营的,也同意担任法定代表人。 这就是“名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的任何管理和经营活动。 公司以其身份制作的法人印章和签字印章由公司保管,法定代表人不自行保管。
做法定代表人容易,辞职却不容易。 辞职的一般流程需要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更换新人后,才能到市监察局完成变更。 公司陷入僵局、股东失联、股东不配合时,指定法定代表人该怎么办? 名义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有多大? 笔者将结合自身案例和实际观点进行分析。
一、风险分析
一、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认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的“直接负责的董事”通常是指单位的负责人法人变更后的法律责任,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
由此可见,如果公司实施单位犯罪,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负责人,在一定情形下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2. 民事责任
一般来说法人变更后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法人承担。 但如果法定代表人有过错,则需要承担责任。 此外,当法人对外借款无法偿还时,法院可能会采取将法定代表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执行过程中的高消费等措施,这将极大影响法人的日常生活和出行。法定代表人。
三、行政责任
作为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平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在此过程中,一旦公司有违法行为被查封,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例如,企业以虚假材料取得商事登记,一经查实,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
2.实践观点
1、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2020)民在字第88号案中,法院认为王慧婷的诉讼请求以其离职为由,请求解除其与赛瑞之间的聘用关系公司为法定代表人。 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据王慧婷介绍,其自2011年5月30日起从赛瑞公司离职,至今已近9年,可见赛瑞公司并没有意愿自行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因王惠庭并非赛瑞公司股东,其也无法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等公司自治渠道对法定代表人变更作出决议。 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王慧婷的诉讼,王慧婷所承担的法律风险将继续存在,无法救济。 因此,本院认为,王慧婷起诉赛瑞公司提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诉讼请求具有利害关系。 该纠纷属平等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
因此,当事人不能通过自治方式提供救济的,法院应当受理。
2. 可以支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请求吗?
(1) 可以支持
参考案例.... 在(2020)粤0491民初705号案中,法院认为:原告接受被告委托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双方法律关系属于以合同法上的委托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的规定,原告有权解除与被告的委托合同关系。
因此,被告应当将原告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从登记机关撤职。 但由于工商登记机关是上述事项的法定登记机关,原告只能请求被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除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参考案例.... 在案(2019)粤0113民初8712号中,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执行董事,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没有规定谁可以成为董事,但根据方便原则,董事与公司之间一般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如投资关系、劳动合同关系或委托代理关系。
本案中,苗海江与苗海江不存在投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担任执行董事系股东推荐,推荐依据苗海江与苗海江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海江和苗海江。 以委托代理关系为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
现在,苗海江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 苗海江以此为由请求解除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的代理关系,并无不当之处,本院予以支持。
(2) 不支持
在(2016)京0105民初61128号案中,法院认为,Media Asia 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本案应适用大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决定《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寰亚公司章程还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人,由股东委派,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大会委任,任期三年”,现黑沙公司未罢免万志光董事长职务和法定代表人,万志光也没有要求寰亚公司不让他注册新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 在案(2019)粤0304民初48597号中,法院认为: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并依法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股份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经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召集的,可以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表决权最大的股东或者代表其指定的人可以召集和主持会议,并依法作出决议。
可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设立属于公司内部治理。 本案中,虽然对变更法定代表人没有异议,但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产生了新的法定代表人。 范家栋主张罢免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登记事项缺乏法律依据,不符合现实条件,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3. 律师意见
综合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对于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免职,法院意见不一。 但根据不同法院的判决,名义法定代表人申请变更登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证明与公司无实际关系的证据。 一、提供证据证明您已从公司辞职,包括提交离职证明、离职申请等; 其次,提供证据证明您没有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决策,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2.证明已用尽所有救济措施的证据。 包括:证明其不能召集股东会,且不能取得股东会有效决议的证据; 证明其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要求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已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申请的证据等。
3.法定代表人有继任人选的证明材料。 公司更换了新的法定代表人,但因各种原因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供这方面的证据,证明更换法定代表人有一定的事实依据。
四。 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具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极高,应首先拒绝担任具名法定代表人。 如果您已经采取行动,您应在与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完全背叛前与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协商沟通,并从上述三个方面收集并保留相关关键证据。 为了在最终需要诉诸诉讼解决时能够进行有效举证。
关于作者:
范森英,德和恒(前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擅长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救济、国际贸易纠纷等。曾任阿里巴巴国际站风控负责人,唯品会电子商务公司法务总监等,在涉外争议解决、跨境交易、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陈亮,德和衡(前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山“双创”法律服务中心(前海片区)高级法律导师。 擅长领域: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与企业风险防范、跨境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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